SN聚焦丨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的解读
一
明确商业汇票的定义及分类
管理办法的票据种类较原规则增加了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同时,将电子形式商业汇票加入定义中,对票据数字化未来发展意义深远。
2、明确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需要注意的是供应链票据是指供应链企业之间产生应收应付关系时,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而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是以应收账款数字化为基础的创新型供应链金融产品,不属于供应链票据。
二
2、持票人申请贴现,须提交贴现申请、持票人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以及能够反映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
三
加强风险控制管理
1、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审慎开展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
2、承兑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到期付款能力。
3、对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和保证金余额分别设置15%、10%的比例上限。
以上风险控制管理措施有助于降低部分机构过度承兑带来的风险隐患,有利于市场长远稳健发展。
管理办法还为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比例限额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4、商业汇票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将原规则下的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缩短最长付款期限,进一步强化了票据支付性、流动性,便于中小企业快速回流资金,降低自身资金成本。
四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披露票据主要要素及信用信息,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将信息披露范围扩大至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强化了对承兑人的信用约束机制,并将信息披露要求纳入承兑、贴现资质要求,有助于推动票据市场约束机制的建设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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