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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农关注丨9月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财政接续措施加快落地,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发布日期:2022-09-30信息来源:Sammy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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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财政部发布聚焦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中的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加快落实,并全力支持配合落实好其他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巩固经济恢复势头。其中特别公告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出台有力措施,支持打通物流瓶颈,保障市场主体平稳运行,稳住经济大盘。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拓展就业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经济新动能。


9月税务总局发布聚焦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政策的解读,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等税费支持政策做了指引。其中特别公告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进一步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补缴期限。随着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快落实,有效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增强了发展内生动力,稳定发展信心。 


9月证监会发布聚焦在传递依法合规推动资本市场发展信息,一方面强调以更高质量执法司法合作保障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另一方面发布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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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财政接续措施加快落地(点击标题查看详情)

加大政策力度扩大有效需求稳住市场主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财政接续措施加快落地。日前从财政部获悉,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加快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中的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并全力支持配合落实好其他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巩固经济恢复势头。在稳住市场主体和保民生方面,将实施留工培训补助地区的失业保险金结余备付由24个月放宽到18个月。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加力促进就业创业。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渠道,财政部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应对疫情、灾情等影响,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的对象、临时遇困人员等,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工作。(来源:中国财经报 记者 李忠峰)


三部门发布公告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来源:新华网 财政部税政司 )


财政部一揽子措施支持打通物流瓶颈

财政部出台有力措施,支持打通物流瓶颈,保障市场主体平稳运行,稳住经济大盘。截至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我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支持保障重点产业链稳定运行。大规模提前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今年以来累计退税超过2万亿元;聚焦重点产业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帮扶。加大对物流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下达补助资金63.6亿元。积极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来源:中国财经报 )


财政部制定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研究制定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云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各地应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整体部署,积极推广落实改革工作。(来源:财政部国库司)


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 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拓展就业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经济新动能;决定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阶段性财政贴息和加大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促进消费发挥主拉动作用;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确定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的举措,更好发挥有效投资一举多得作用。( 来源:新华社 )


财政部首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国债

2022年9月2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一周年之际,财政部首次在北交所发行603亿元国债,发行圆满成功。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许宏才出席此次国债发行启动仪式并致辞。

在北交所发行国债,一方面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首都新发展格局构建和北交所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国债发行渠道,促进国债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国债、地方债发行工作,全力保障政府债券平稳顺利发行,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来源:财政部国库司)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 “四注重”做好青年工作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高度重视对青年干部的教育培养,始终把倾听青年心声、促进青年成长摆在重要位置,激励青年同志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擦亮青春底色、展现青春风采,积极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一是注重政治引领,把握学习方向。二是注重制度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注重载体打造,激发学习活力。四是注重实践运用,提升学习成效。( 来源: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


2022年中国内地与香港企业会计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2022年9月,经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香港会计师公会充分沟通协调,认可过去一年来中国内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与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自2007年中国内地与香港实现企业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以来,双方每年及时互通会计准则建设及国际趋同进展情况,保持两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

两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有利于降低企业到对方资本市场融资的报表编制成本,为我国内地企业“走出去”、沪港通和深港通的顺利运作,以及两地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三部门发文: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 加力助企纾困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 加力助企纾困;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举措,助力经济巩固恢复基础;确定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的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决定核准福建漳州二期和广东廉江一期核电项目,要求确保绝对安全。(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注意这几项业务处理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干货满满!7个专题帮您更好享受税费支持政策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和《“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及《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以上统称《指引》)。(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点击详情,下同)

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等

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增值税等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最高检、中国证监会签署《协作意见》 张军表示 以更高质量执法司法合作保障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

9月16日,最高检、中国证监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总结、会商,研讨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协作,签署《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协作意见》)。张军强调,驻会检察室是最高检和中国证监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也是检察机关助力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的“前哨”,更要严格落实《协作意见》,依法能动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凝聚检察机关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合力,共同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高检网


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202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既是证监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依法严厉查处证券犯罪案件,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市场揭示证券违法犯罪手段,普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重要方式。(来源:证监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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