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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聚焦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申报好了吗?

发布日期:2023-05-16信息来源:高圣君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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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快要结束了

你申报好了吗?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2023年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3号公告基本上延续了2019-2021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但也有以下几个重大变化:

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其他扣除中增加个人养老金项目

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始实施,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个人养老金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为扣税凭据。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方面

3号公告重申了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报告、备案。

优化纳税服务方面

3号公告规定,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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