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农关注丨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2、坚持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3、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构建财会监督大数据应用体系。 4、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 5、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体系。 这些提法强调了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体系,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对于中介机构的表述强调了其执业监督作用,并提出了以下要求: 1、中介机构需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收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2、中介机构应切实加强对执业质量的把控,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分类防控,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3、中介机构应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责任。 4、中介机构应持续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实现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从上述方案中可以看出,中介机构的角色被更加强调,并要求其在财会监督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起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的重大责任,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并与其他各类监督主体协同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成果互用。 这样的变化反映了政府对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视,同时也表明中介机构在财会监督体系中的地位逐渐提升,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点击文章底部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免责声明:本文是为提供一般性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司农与国穗均不对任何主体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如需转载本文,务必原文转载,不得修改,且标注转载来源为:广东司农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