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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穗税务快讯丨增值税法与增值税法(草案)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比

发布日期:2024-12-30信息来源:广东司农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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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法》对比于2017年10月30日经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和完善了原有规则,也新增了部分内容。《增值税法》在正式通过前,经历了三次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为更好的学习《增值税法》,我们以《增值税法》作为基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逐条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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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
(1)第六条有拆分
(2)属于第六条
(3)第四条有拆分
(4)属于第十六条
(5)第十六条有拆分
(6)属于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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