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聚焦丨警惕风险!研发费用核算合规两大注意事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7-21信息来源:广东司农浏览次数:0
研发费用核算合规一直是财税核查、上市监管关注的重点!实务中不少企业容易在研发样品会计处理、研发人员工时分摊两大环节出现合规漏洞。
本期我们结合准则与监管要求,重点分享研发费用核算合规的两个注意事项:
1、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合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规定,企业研发过程中产出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按资产标准BOM成本计入存货等资产,冲减当期研发费用;若判断当期研发支出形成样机/样品等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将研发支出全部作费用化,但如后期将样机/样品等销售成功,不能将以前期间已费用化的研发样机/样品支出冲减销售当期的研发费用。
2、研发人员工时分配可追溯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等规定,要求研发人员工时全流程可追溯、分摊依据可验证等,按主观估算百分比分摊研发人员薪酬至各个研发项目不符合监管要求。建议开发全职/兼职研发人员工时登记系统:由研发项目负责人确定各项目人员名单,从考勤系统抓取研发人员每日出勤工时,研发人员在系统据实填入各个研发项目工时;每月汇总各项目研发工时明细,由研发项目负责人审核、财务复核,作为研发人员薪酬分摊的客观依据,如下图所示:


注意提醒:
个别弹性工作制高管需根据具体研发职责与日常管理工作,据实分配研发工时比例,通过研发会议记录、方案审批记录等佐证参与研发工作。
同时,财务部及时收集整理研发项目任务分配单、周/月工作会议记录、实验报告、专利/软著申请文件等过程资料,用于验证公司研发活动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