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农研究丨设备制造行业的收入确认解析

生产和销售设备的企业,其设备交付通常设置多个节点,合同验收条款也可能涉及厂内初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终验等多个环节,而在实务当中,有部分上市公司是以初验、安装调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在终验完成时点确认收入。设备制造行业的相关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自身产品的应用场景、销售合同中关于验收条款的具体约定、生产同类产品企业的处理方式等,来判断自身收入确认的条件以及其合规性。
针对设备制造行业,不同企业因自身的特殊性,存在不同的收入确认节点,本研究中,我们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设备制造行业特点与惯例,主要分析不同情形下的收入确认节点。
以客户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设备制造业务,一般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设备,以客户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应当关注是否满足下述条件: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这类设备产品一般可以按照客户签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

大型设备或者定制化程度较高的自动化生产线等产品,这类产品具有单价高、定制化、项目周期长、采购频次低等特点,购建后将使用多年。为降低投资风险,客户往往会设置较为严格的验收条款,涉及初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终验等阶段。验收环节可能为一次性验收,或可能包含预验收(或初验收)、终验收、质保验收等多次验收环节。对于这类涉及复杂验收的情形,在满足下述情形下,可以考虑按照完成安装调试或者设备初验收、预验收(而非终验收)作收入确认时点: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这类设备产品可以考虑按照完成安装调试或者设备初验收、预验收(而非终验收)作收入确认时点。

大型设备或者定制化程度较高的自动化生产线等产品在多数情形之下会涉及到初验收、终验收,对于销售大型设备收入的确认,应结合下面两个主要要点,来判断是否取得客户终验收报告才能确认收入:
如果公司产品的验收较为复杂,安装调试、初验收和终验收等环节在验收标准、验收单位、验收内容、验收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或涉及到不同设备制造商、不同主体的集成,甚至还需要有专家对此进行相关评定或优化后,才能完成项目终验收,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认为客户的终验是“例行程序”,其有可能因为终验的验收内容不同,导致不能通过最终验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取得客户终验收报告才能确认收入。
另外还需要结合初验到终验的时间间隔、发生成本、客户回款的约定,如果初验到终验的时间较长且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工、材料成本,或大部分款项需要在取得终验报告后才能收回,在这种情形下,取得客户终验收报告方才确认收入会更合适与谨慎。
